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社会危害性有限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2025年初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一辆小餐车 。2022年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立法 、小微企业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比如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一个小超市、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司法、近年来 ,个体工商户、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
